第四单元 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
阶段特征
1.民族团结方面:
民族区域自治
制度
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
,
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各民族结成了平等
、
团结
、
互助
、
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
;
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
,
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、中华民族、中华文化、中国共产党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。
2.祖国统一方面:
在
“
一国两制
”
构想的指引下,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祖国,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
;
海峡两岸关系也不断发展交往日益密切。
单元框架
单元目标
1.
通过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,认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
;
2.
了解
香港、澳门回归
的史实
;
3.
了解
海峡两岸
关系改善的史实
。
【单元
主题线索
】
一项基本制度
: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;
一项基本方针
:
和平统一
,
一国两制
;
三大成就
:香港回归、澳门回归、海峡两岸
关系的发展
。
第12课 民族大团结
一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1.实行原因(依据):我国民族问题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。
①
历史特点: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
统一的多民族
国家。
②
现实情况: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
大杂居、小聚居
的格局
。
2.含义:在
国家统一领导下
(
前提)
,在
少数民族聚居
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,设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。在自治区域内,由当地民族当家做主,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,行使
自治权
。
回顾:秦汉至明清,如何处理与少数民族关系:
①
战争;
②
和亲;
③
册封;
④
设机构管辖。
3.地位(性质):是我国的一项
基本政治制度
;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
。
4.确立过程:
①
1949年,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下来。
②
1954年,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载入宪法。
③
1984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颁布实施。
5.实施情况:
①
行政划分:民族自治地方分为
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
;
②
1947年,
内蒙古自治区
成立;地位:我国建立的建立的
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
;
历史意义:为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。
③
现状:目前已经建立了
内蒙古(蒙古族)、新疆(维吾尔族)、广西(壮族)、宁夏(回族)、西藏(藏族)五个民族自治区
、30个民族自治州,100多个民族自治县。
6.历史意义
:
①
实行民族区域自治,
体现了国家充分
尊重和保障
各
(快练题)第四单元 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 - 2023-2024学年八年级历史下册单元(统编版).docx